天津工业大学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院校: 发布时间:2025-03-16 13:10:31


    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在、处置之职责。

    1.监督职责

    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公正标准、是否符合清廉要求,以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不被用来谋取私利,将权力置于监察监督之下。

    2.调查职责

    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监察委员会的调查范围基本涵盖了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类型。为保证监察机关有效履行调查职责,《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一是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 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二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读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三是监察机关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3.处臀职责

    监察机关除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于以诫勉 外,主要处置职责有:(1)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监察委员会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扶的公取人员依照法定科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外分决定。(2)对服行职贵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间责。对不阳行成者不正确限行职贵的,监察委员会按照作理权限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作出向费决定,成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向责建议。(3)对涉嫌职务犯那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市查、提起公诉。对被调查人沙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经调在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4)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监察建议是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根据监督、调查结果,针对监寨对象所在单位在廉政建设和凰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的。监察建议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建议,它具有法律效力,被提出建议的有关单位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